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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收集编辑: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杨明 汪群超)“感谢沙洋劳动监察,要不是你们帮忙,拖欠我们一年多的工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到呢!”2月23日,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调解室里28名建筑工人如愿领到被拖欠的8.82万元工资后,对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员连声称谢。
2021年11月,赵先生带着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忧薪”诉求找到了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其与工友在沙洋县某建筑工地做架子工时被拖欠工资。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立即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了解具体情况。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及时、足额地支付工资导致拖欠工资事件发生。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规定的限期内施工单位拒不支付,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沙洋县公安局,沙洋县公安局经过侦办,锁定欠薪案件涉案人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人最终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资。
工资发放现场,工人代表张先生说:“这一年间我没睡过一天安稳觉。现在钱拿到了,我和工友都非常高兴。”
为让所有辛勤付出的农民工兄弟不再“忧薪”,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主动强化与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三个一律”,即“线索一律快速核实,案件一律快速严办,欠薪一律快速追回”。2023年以来,共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7件,涉及农民工92人,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8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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