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以身试法,必受严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1
案例:无视酒驾禁令、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最终酿成大祸。
2021年11月02日01时许,刘鹏酒后驾驶鲁HN***7号轿车沿梁山县东外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水浒大道交叉路口附近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死亡、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刘鹏驾驶车辆逃逸。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刘鹏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6mg/100ml。
经调查,刘鹏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鲁0832刑初31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21年08月25日21时30分许,丁荆德酒后驾驶鲁HD***D号小型轿车沿曲阜滨河大道息陬镇滨河花苑南门东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滨河花苑南门路口处时,与行人刘某、董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当场死亡、董某受伤,车辆损坏。发生事故后丁荆德弃车离开现场。丁荆德于当日23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丁荆德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2mg/100ml。
经调查,丁荆德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鲁0881刑初237号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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