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诉源治理,共建“无讼新村”
完善“三级联调”,推动多元解纷
坚持能动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我们一起走进
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法院
南宫山人民法庭
南宫山人民法庭位于岚皋县蔺河镇,下辖4个乡镇,辖区面积近800平方公里,人口3.8万余人。近年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群众司法需求放在第一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立足审判职能,聚焦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2022年被省高院评为“示范法庭”;2023年被安康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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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源治理,共建“无讼新村”
近年来,南宫山人民法庭以创建“无诉新村(社区)”为契机,深化诉源治理,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知法、明理、重情,切实做到了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2022年12月13日,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酒后猝死意外事件。在该案中,芦某请胡某等8人杀年猪、吃疱汤,席间均有饮酒,胡某在酒桌上意外猝死,胡某家人认为同桌人未起到提醒、照顾的义务,遂索要赔偿,双方产生争执。死者家庭条件极其困难,同桌的8个人中有6个人是低保户,在得知要对死者承担赔偿责任后,8人都表示无钱赔付,不愿意承担责任。
法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协同蔺河镇司法所、派出所、草垭村村委会深入现场、仔细调查、询问取证,积极联系群众座谈,在调解时设身处地的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化解纠纷,从法律法规、人情温暖、村规民风等多角度释法说理,经过不断努力,当事人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情愿到最后达成和解并当场给付安葬费。
南宫山人民法庭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宣传等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无讼新村”的创建工作,达到了“无讼少讼、无执少执、无访少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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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级联调”,推动多元解纷
南宫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三级联调”机制,法庭主动加强与街办、村(社区)、村民小组的协调配合,融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力量,构建起“法庭—街办(司法所)—村委会”的“三级联调”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2年6月23日,一位87岁高龄的老人递交了一份起诉状,老人泪眼婆娑地说,自己先后与两任丈夫生育了五个孩子,由于年老体残无自理能力,需要有专人护理,老人在县养老院护理结束后,五个子女却都不愿意支付护理费,老人无奈,只好将五个孩子诉至法庭。
法庭在收到诉状后,立即联系了五个被告,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组织开展调解。“‘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推卸。”在承办法官和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五个儿女认识到了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通过多部门联动能够让老百姓的纠纷得到更快、更有效地解决,有力促进和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南宫山人民法庭庭长叶志江说。2022年至今,法庭共受理案件252件,结案235件,案件调撤率达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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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南宫山人民法庭辖区内有岚皋县“两高”(银百高速岚皋段和西渝高铁岚皋段)重点建设项目,“两高”项目涉及的案件每年占比达70%,包含耕地、拆迁、劳务、合同、工伤等。
为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纠纷,助推企业发展,法庭开辟了“立、审、执”绿色通道,积极开展网上诉讼服务,大力推进移动微法院在线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切实为“两高”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了安岚高速项目,其中,安岚高速C10合同段临建、路基防护工程施工项目部分工序劳务工作内容交由原告岚皋县永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岚皋县鑫智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了工程款,但质保金逾期未退还,原告遂诉至法院。法庭在处理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官秉持着既不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又保障高速工程顺利进行的原则,迅速立案审查,进行调解处理,最终双方在质保金返还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自“两高”建设以来,法庭还在村上、高铁高速段、旅游区设有常驻工作人员,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化解。
“干群面对面、诉求依法办、问题不出县”是南宫山人民法庭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他们用脚板丈量民意,用真情倾听民声,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用工作实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他们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托起了群众“稳稳的幸福”,绘就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