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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移动电视收集编辑:杭州移动电视
5月15日,《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正式施行,明确了64项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施行首日,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标准》开出了首张罚单。
当天下午,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萧山区瓜沥镇工作人员对杭州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厂房除自用外,还将部分厂房出租给3家公司。
“平常会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吗?”“会……会的”“那为什么厂房内安全隐患这么多。”经详细检查后,执法人员发现其厂房5楼有员工住宿三合一现象,承租的3家单位也分别存在易燃液体周边堆放可燃物、电线私拉乱接未规范穿管、部分区域无安全出口等隐患问题,厂房内安全管理情况十分混乱。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规定,工贸企业存在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企业自身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因此我们目前已经责令其停产停业,后续会进一步立案查处。”
连日来,萧山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对“一厂多租”、“厂中厂”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截至5月14日,区级层面已累计出动人员12188人次,检查企业8019家次,排查问题隐患2500个,95%以上隐患以完成整改。下一步,萧山区将继续强化底线思维,层层传导压力,做好“一厂多租”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
记者 杨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