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赵晓雯 相国旗 徐勐
一块早上刚刚到货的新鲜后腿肉,如果没了“生鲜灯”的滤镜,还能勾起人们的购买欲望吗?12月1日,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第一天,按照规定,当天起,曾在各大商超及农贸市场盛行的“生鲜灯”将彻底退出生鲜舞台。
新规已至,各大商超、农贸市场及零散生鲜商户更换“生鲜灯”的情况究竟如何?市民对“无美颜”肉肉的直观感受是什么?
当天一大早,周村航东市场里的冷鲜肉商户老孙正在收拾着刚到的货,为了响应新规要求,店里提前一周换上了接近自然光的暖色灯具。“65.9元,您给我65元吧。”家住附近的市民李女士在店里买了几块三角肌和一大块五花肉,肉的颜色虽然不像打灯时那样红润,但油光很好且有弹性,因此新鲜不新鲜,一看便知。“其实不光生鲜,任何食品还原本色后的样子,才是最真实的,我们买着也更放心。”李女士说。对于像老孙这样的商户来说,如果所有的商户都遵循“无美颜”规则,那其实影响何来呢?“自己的肉够新鲜质量够硬,大家都不打灯,我们反而有优势。”老孙说。
上午10:00,记者在淄博高新区春风路附近的聚合购物中心看到,水果、冷鲜肉销售区域均没有“生鲜灯”的踪影。在张店区东二路的一家雨润冷鲜肉专卖店,记者也未发现生鲜灯的身影。该专卖店老板告诉记者,装不装生鲜灯其实对他的生意影响不大。“我连普通灯具都没装,只要肉的质量好,就能留住客人。”
其实关于“生鲜灯”话题,早在12月1日前已经有了热度,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提前一至两周就撤下了原有的“生鲜灯”,包括鲜肉、鸡腿、海鲜、蔬菜在内的照明光源从“美颜滤镜”到柔和自然,过渡期相对顺畅。
“生鲜区和海鲜区早就换了一周了,其实自然光下的生鲜食品只要够新鲜,还是很好看,并不影响直接观感。”在信誉楼周村店超市内,正在给市民介绍鸡肉的销售人员说。记者走访包括淄博商厦、银座、大润发等在内的我市各大商超发现,“生鲜灯”撤换有序且规范,12月1日一早,银座五里桥店的超市内,接近于白炽灯光源的新照明用具依旧灯火通明,市民丛先生挑了一大块肋排准备晚上在家做大餐,关于“生鲜灯”话题,他幽默地说:“‘无美颜’的肉肉吃起来当然更放心啦。”
除了各大商超,包括八大局、鲁中蔬菜批发市场、鲁中海鲜交易中心等在内的多家大型农贸市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已经提前进行告知和宣传,符合农贸市场照明环境高度 0.75 米,显色指数(Ra)达到80标准的照明用具也早已更换到位。
生鲜食品的“美颜滤镜”正在慢慢褪去光环,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任何新规的实施,都需要一个不断规范和宣传的过程。尽管提前介入、提前行动,但新规施行后,也依然不乏有怀着侥幸心理的商户出现,记者调查发现,将目标较小的生鲜灯隐藏于众多日常照明灯之中,是其中“一招”。
12月1日9:00,记者在南京路一居民区附近转了一圈发现,大多数生鲜商铺已经按照规定更换了灯具,但仍有个别商铺在白炽灯中间掺杂着一盏生鲜灯,虽效果不明显,但对肉色仍有影响;在周村青年路附近的一家冷鲜肉专卖店,店内的4盏灯换了3盏,但其中一盏“生鲜灯”仍未换下,店主说:“今天开始就不让用了,打算一会儿就拆下来。”
对于部分隐藏很深的“生鲜灯”,记者向驻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责令整改,当即撤换了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
要彻底杜绝“生鲜灯”乱象,除了商户自觉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监管部门的强监管和严查处也尤为重要。张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新规施行之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将依法处置,还原生鲜市场“素颜本色”,让消费者看得清楚,明白消费。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