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现在因为被限制高消费,没法购买火车票不能回家过年,我会尽快履行义务,请帮我解除限制……”2023年1月13日,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联系名山区法院执行局,称自己由于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购买火车票,春节返乡处处受限,去银行贷款也多次被拒,后悔没有早点履行义务,并表示要立即履行。当日,被执行人郑某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归还全部欠款30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日前,记者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这起由名山区法院执行的执行案件。
案件回放
被限制高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0年,被执行人郑某分四次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30000元用于承包工程,并于2021年3月19日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欠款事实并定于2021年3月起每月31日归还10000元至5月31日还清。期满后,郑某未归还杨某借款。2022年3月27日,申请执行人杨某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执行人郑某归还借款30000元。
2022年3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郑某于2022年6月30日前归还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30000元。
由于被执行人郑某拒不履行调解书,2022年7月6日,申请执行人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中执行局未查找到被执行人郑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被执行人郑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曝光。
但此后郑某并没有将“限制高消费令”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真正放在心上,根本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春节将至,郑某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购买火车票,春节回不了家,向银行贷款也多次被拒,处处受限。郑某随即主动联系名山区法院执行局表示想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
法官说法
逃避妨碍抗拒执行
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法官表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一种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条件、门槛较低,只要被执行人没有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就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只要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套组合拳对被执行人产生了相当大的震慑作用,缓解了部分案件的执行困难,促进了一系列案件得到解决,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利于逐步实现“让诚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本案也告诫被执行人以及其他负有配合义务的案外人,采取任何方式逃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必将受到严厉制裁,同时将可能会在经济、信用、人身自由等方面付出更大的代价。
杨坤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