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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瓷都公安收集编辑:瓷都公安
尊重事实、敬畏法律、实事求是,合理合法运用公民报警求助权利是每一个人的应尽义务。假报警的行为报假警的行为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而且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近日,珠山公安分局竟成派出所主动出击,依法查处一起报假警案,违法人员已得到处理。
5月21日,珠山公安分局竟成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其一女性朋友被男子强奸,接到报警后,民警徐冲、方子建立即将报警人黄某及“受害人”龙某带回所内,详细了解情况。据“受害人”龙某自述,其被非自愿的情况下,被他人强奸。由于案情重大,派出所民警将该案件移交至分局刑警大队作出进一步调查,但经过口述及现场痕迹物证,现场监控等证据证实未发现龙某有被强奸的有关证据,有报假警的嫌疑。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了“受害人”龙某、报警人黄某。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龙某承认其于当日凌晨与一男子吃夜宵喝酒后与其一同来到宾馆后自愿于其发生性关系,并收取该男子200元嫖资。后龙某与其朋友黄某说起此事,黄某认为吃亏钱太少,怂恿并帮其报警,真实目的系希望警方帮其要回更多的钱。目前,违法人员黄某因涉嫌谎报警情,龙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及卖淫,两人均已被行政拘留。珠山公安分局竟成派出所在今年3月同样严肃处理了一起报假警案,处理了一名违法行为人,有效治理辖区报假警、乱报警现象。
警方提示:“110”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求助的“生命线”。请大家遵守法律权威,支持“110”,理解“110”,不报假警,避免浪费有限的报警资源,把每一次机会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同时,对恶意拨打、谎报警情、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珠山公安分局竟成派出所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信息来源:珠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