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清晨,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走心”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法院干警真挚的感谢之情。“办案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能够为群众定分止争,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收到感谢信后,刘凯峰法官不禁感慨说。
赵某与龙某民间借贷纠纷中,龙某向赵某借款6000元,口头约利0.01分,一直未还。洮北区人民法院洮河法庭庭长刘凯峰在审阅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做其思想工作,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从情、理、法的角度一一向当事人解释。龙某表示愿意还钱,并且当即支付3000元现金,考虑到赵某年事已高且居住地较远,洮河法庭工作人员驱车赶往赵某家将现金和相关文书交付。
另一起赵某与向某、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中,程某经向某担保,于2006年在原告处借款5,000元,2007年8月借款6,200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据三份,欠据一份,担保人为向某,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以上借款经赵某多次索要,二人一直未偿还。刘法官在征询双方同意后,立马开始着手调解工作。同样因为赵某身体原因,刘法官通过“云庭审”完成线上开庭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司法温情。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积极释明法理,并认真分析案件事实,让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观点,秉着公平正义的原则,站在各方角度对原、被告当事人悉心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都摒弃争执,达成调解协议。
感谢信虽短,但句句体现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激励和鞭策。今后洮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努力提高诉讼服务质效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良好的能力作风融入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