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海峡导报大漳州收集编辑:海峡导报大漳州
载着孩子还闯红灯,结果被撞了!
10日,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仁和路与洪岱路交叉路口。
据事发现场监控显示,事故发生在10日晚8:07时许。事发时,一女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后座载着一名儿童,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行驶到交叉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显示的是红灯,但女子并未停车等候,而是直接闯红灯通行。结果行驶到路中间时,被一辆直行的白色小轿车撞倒。
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提供的信息显示,驾驶电动车的包某(女),今年34岁,后座上载着胡某(女)6岁。事故导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台商区交警大队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包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且闯红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及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之规定,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林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情况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
台商交警提醒
1.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应当按规定车道行驶、遵守信号灯通行规定,横过道路时应下车推行;驾乘人员均要戴好安全头盔。
2.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动态情况以确保安全。
▌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郑秀敏 文/图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