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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融媒收集编辑:鄂尔多斯融媒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内蒙古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作为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试点地区,鄂尔多斯市将于6月1日起受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
什么是跨省通办?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就是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不但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除受理本地常住户口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外,还要受理经常居住地为本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需知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以下事项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此次“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范围之内。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