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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3月30日,记者从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德州市城管局、德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布〈德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告》,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标准进行规定。《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根据《通告》,德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分二类。一类地区为东风路、东方红路、景区、广场、崇德一至十大道等59个区域,二类地区为德城区、天衢新区的其他区域。
今后,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利用城市公共产权资源新设户外广告的,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出让价格,对不具备采用公平竞争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的,可参照该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通讯员 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