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官网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模式效能,立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日。
为不同年龄阶段用户提供适合的信息和服务
《指南》规定了各类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和管理要求,适用于移动智能终端提供者、应用程序提供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供者等相关主体开展未成年人模式的研发和应用。
《指南》规定,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通过评估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为不同年龄阶段用户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
分龄化设计根据以下5个年龄区间划分:
不满3周岁;
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
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
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
在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要求方面,要求具备未成年人模式入口、未成年人模式退出等内容。从未成年人模式退出时,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
在使用时长管理方面,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
例如,在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发出休息提醒;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用于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经主管部门备案并为未成年人提供网课等教育服务、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认证并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家长自定义设置可被豁免的应用程序等程序、业务不受上述使用时长和时间段限制。
《指南》要求,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防绕过功能。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指南》强调,由于未成年人的视觉、听觉等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成熟,鼓励移动智能终端利用技术手段降低或消除未成年人在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未成年人用户紧急向关联的家长用户终端发送位置和进行呼叫的服务。
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 打造专属内容池
《指南》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鼓励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分龄要求对未成年人专属内容池中的内容进行适龄推荐标注。
同时,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主体责任,保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内容安全。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限制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产品和服务。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