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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日报收集编辑:潍坊日报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11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东方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附则五章,共三十条,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职责,规范了海绵城市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了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维护要求,强化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督管理措施。《条例》的出台,为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1年6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按照“蓄渗优先、存量增效、智慧联调、水润鸢都”的总体思路,谋划建设海绵示范项目303个,达标建成区面积达到128平方公里,全力打造北方缺水地区雨源型河流平原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典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下步,我市将全力做好《条例》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条例》落实到位,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静/文图
责任编辑:平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