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
咱们先来回答个问题
显而易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深入人心了
想要酒后不被交警查
最好的方法就是叫代驾
不过今天这位代驾小哥
不是别人
而是我们的警察蜀黍
近日
天桥公安分局黄台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一醉酒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倒在街头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
民警一边试图叫醒醉酒倒地的男子
一边查看该男子有无受伤
经沟通了解到该男子姓赵 家住的不远
就这样蜀黍“代驾”上线了
骑车前
蜀黍还不忘安全行车
打开了车灯
安排赵先生上警车
没几分钟
“代驾车辆”和警车均安全到达目的地
蜀黍:“车给你放这啦!你锁一下车。”
看着赵先生安全到家
民警转身离去
继续为人民服务去了
喝酒开车叫代驾
已成为每位驾驶员的常识
可有些人啊就是不走寻常路
理由吗...哎...
自称找不到代驾
6月16日,交警支队历下区大队在酒醉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涉酒驾驶机动车的男子。据了解,该男子姓张,被查前与家人一同聚餐,喝完酒后,妻子驾车先行离开,自己驾驶摩托车不方便找代驾,于是就心存侥幸骑车上路。
交警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数值为84mg/100ml已涉嫌醉驾。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为省钱不叫代驾
6月22日,交警支队市中区大队在八一立交桥开展酒醉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凌晨1点35分左右,在距离检查点十米远的地方,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停下,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开窗接受检查。经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呼气值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民警得知驾驶人盛某约朋友在华龙路一家饭店聚餐,期间喝了四瓶啤酒。酒足饭饱后,盛某看时间已经是凌晨,同时也为了省钱,所以就怀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拉着朋友返回,没想到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
酒驾的危险
我想在这里就不必多说了
也正因如此
咱们交警对于酒驾的查处
始终保持着严查、严管的
“零容忍”打击态势
希望以上的司机朋友
以后务必不要再酒后驾驶了啊
咱们要为自己也为他人的安全负责
接下来
给大家科普一些关于酒驾的
冷知识
1.明知酒驾将面临法律严惩,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何还有人在铤而走险?
其实,这不仅仅是驾驶人法制观念问题、安全意识问题、社会责任问题、文明素质问题,还与我们自身的生理、心理问题有关。
我们的大脑里有一个重要的神经组织区域,叫前额叶皮质,它的功能是采集、处理各类信息,进行认知和判断,用来指导正确的思想、行为和情绪,而饮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前额叶皮质的活动暂时减少,导致认识、指导、决策、控制的功能缺位,一些被压抑的错误的、甚至邪恶想法则被释放出来,如无视法律、铤而走险、盲目自信、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再加上酒精导致人的判断、操作能力的下降,很容易导致酒后悲剧的发生。
2.饮酒次日体内依旧含酒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因人的体质不同,对于酒精的吸收量也不同,如果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一定要等到体内酒精挥发完再开车上路行驶。一些人酒量不错,认为酒后已有一段时间,开车也没事,其实不然,其血液内酒精含量极有可能还很高,只不过是体感不明显而已。因此,建议驾驶人应彻底醒酒后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否则依然会造成酒驾事实。
3.关于饮酒后挪车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开车,还喝了酒的,就是酒驾。
最后,小编还是要再次叮咛:
酒后切勿开车上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对每一个家庭都是严重打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饮酒后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或寻找代驾将您安全送到目的地,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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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天桥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北京交警
头图制作:刘一慧
责编:崔卉 审核: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