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淄博日报收集编辑:淄博日报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王敬东
“前期反映昌国路快速路上有非机动车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张店交警行动迅速,非常感谢张店交警”,8月10日,张店交警大队收到了来自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来的表扬工单,市民感谢张店交警大队铁骑队近段时间对快速路的严格管控,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
据了解,2023年6月15日,铁骑队正式接管快速路,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存在的不同违法行为,铁骑队分时段、分路段设置固定执勤岗位。7月份在原山大道联通路路口,原山大道新村路路口设置固定岗,8月份在昌国路北京路路口、昌国路南京路路口设置固定岗。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工作模式,对快速路进行严格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截至目前,已处罚二轮、三轮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70余起,处罚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0余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10余起。
同时,铁骑队与快速路专班对接,对快速路标志标牌缺失、限高杆缺失等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另外,铁骑队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视频巡逻,不间断对快速路进行管控,及时针对道路实际,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铁骑队及时采取工作措施,加大问题路段巡逻管控力度,整治效果明显,受到了市民一致好评。
张店交警提醒:城市快速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新能源汽车除外)、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农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载货汽车和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驶入。违反禁令,标志倒车、逆行、掉头或者非紧急情况时在车道内停车,在匝道上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等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快速路通行相关规定,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