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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近日,德州市安委会印发通知,德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明确任务、厘清功能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
根据相关要求,德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各县市区明确1名管委会副主任靠上具体抓安全生产,细化责任,编制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同时,结合《功能区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厘清明确功能区管理区域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衔接顺畅。另外,各县市区要设立或明确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科学核定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编制数量,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实施功能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每年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每2至3年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各县市区要根据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明确项目准入条件,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专项评估论证内容,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依法限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驻。
通讯员 付宏达 崔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