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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近日,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开展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试点阶段(4月至12月),选择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和阿克苏地区5个地(州、市)作为专项行动重点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州、市)于4月5日前上报本地区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目标,于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推广过程中遇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等。试点地(州、市)2023年新增就业人员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率达到100%,其他合同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率达到80%以上。其他地(州、市)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工作。重点在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现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国有企业发挥带头示范效应,逐步扩大电子劳动合同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