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2号)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设立“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支持其稳定岗位扩大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支持范围
“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
2.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
3.“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
4.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02
认定标准
申请“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成立1年以上;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年末不少于年初)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应在中国银行无不良授信,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6.企业符合经办银行的授信政策要求。
小微企业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确定。
03
贷款政策
1.“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其中,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优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超过3.8%。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可采取“一户一策”方式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条件,并视企业情况提供信用授信及无还本续贷等支持。
2.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经办银行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三年期。
详情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进行查询,也可拨打0532-86132379进行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