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拦路浇地,尼龙绳竟成为夺命绳!
戳视频,听检察官以案释法↓↓↓
案情概述
2023年3月的一个清晨,张某某驾驶摩托车经过一条乡道时突然被一条尼龙绳绊倒,致使其仰面倒地,当场死亡。造成事故的根源,在于村民范某某引水灌溉时为防止他人压坏其水管,利用乡道东西两侧的电线杆拉起一根尼龙绳,绳子横跨马路,距离地面一米左右,未在拉绳处做任何警示标志。一根用来拦路浇地的尼龙绳,竟然成了夺命绳。
检察官有话说
济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杨陪陪
眼下进入春灌时节,乡间忙着给农田浇水的村民随处可见。由于农田和取水点之间往往隔了一条马路,村民需要拉水管横跨马路浇地,担心水管被过路车辆碾压,村民动用了不少工具。有的像本案中的范某某一样拉起尼龙绳,有的干脆在公路中间放电动车阻止通行。可以说办法五花八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过往车辆被迫绕路,以免自家水管被破坏。
农忙时节引水浇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强行拦住他人去路的做法太不应该。既给他人出行带来不便,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近些年来,浇地拦路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案中,范某某明知公路时常有人员、车辆通过,依然过于自信,轻信他人能够看到绳子并绕行,最终造成张某某死亡的后果。经审查认定,范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悲剧已经酿成,结局令人伤痛。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春灌时节,交通部门、街道、社区、村委都有义务提醒村民切勿拦路浇地。遇到此类现象,要及时制止,必要时应拨打报警电话,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济阳政法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