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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日报社收集编辑:聊城日报社
9月27日,在市综治中心,聊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聊城市红十字会联合举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奖仪式,对刘新泉、赵建锐两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大爱义举进行表彰。
刘新泉参加表彰仪式
赵建锐参加表彰仪式
仪式上,茌平区见义勇为协会负责人、冠县见义勇为协会负责人分别宣读了关于刘新泉、赵建锐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文件,并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光荣之家”门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每人颁发了3000元奖金。
根据《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2022年7月1日执行,下称《条例》)相关规定,经聊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聊城市红十字会研究并报请市委、政法委同意,我市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通知,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认定范畴。
通知指出,对《条例》实施之前的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由聊城市红十字会负责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提报见义勇为认定审批表、事迹材料、相关证明等资料,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认定后,进行集中表扬,颁发“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光荣之家”门牌;对《条例》实施之后的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由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机构在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完成捐献后30日内,向属地县(市、区)见义勇为协会提报见义勇为认定审批表、事迹材料、相关证明等资料,属地见义勇为协会审核认定后,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备案并按年度进行集中表扬奖励,颁发“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见义勇为光荣之家”门牌,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文/图 记者 张目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