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颁布实施,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通过向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等社会服务机构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的方式,积极配备和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坚实的力量保障。
优化人才配备,组建社矫社工队伍
为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大鹏新区政法办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按照“每15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1名社区矫正社工,每个街道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社区矫正社工”的标准,从区、街道两级分别立项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先后配备6名持证社工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大鹏新区政法办还积极与社会服务机构沟通协调,从招录、管理、培训等方面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三个导向,凝聚队伍向心力
为提高队伍凝聚力,大鹏新区政法办始终坚持三个导向,助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以目标为导向,大鹏新区政法办紧紧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矫正社工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形成工作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大鹏新区政法办聚焦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重点难点问题,协助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风险研判分析机制,此外,还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家庭及社会等问题,制定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
三是以结果为导向,大鹏新区政法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过程性和总结性服务成效评估,充分了解相关方的服务评价,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
完善工作内容,提升专业化水平
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大鹏新区政法办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为依据,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社工的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等,明晰社工服务方向,引导社工有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另一方面,大鹏新区政法办根据区、街道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社区矫正职能和工作便利性,逐步形成“区级社矫社工以中观、宏观工作为主,微观工作为辅,如主要协调和整合资源,开展集中性的教育帮扶及宣传倡导;街道层面的社矫社工以微观、中观工作为主,宏观工作为辅,如主要开展个别化和分类别的矫正帮扶”的分工协作格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图:司新宣、大鹏新区政法办
通讯员:曾冶华、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