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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自“春雷行动202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资阳市雁江区丰裕市场监督管理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持续践行“首违不罚”制度,在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同时,彰显执法温度。
近日,在网络广告检测中,该所发现一家通过网络经营的农资店在销售“催红剂”产品时,使用“是优质产品首选”的宣传用语。该农资店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该农资店属于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且发布的违法广告累计点击量不足3000次,并已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经报上级研判,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执法人员对该农资店经营者进行学法考法教育,经营者取得合格成绩后,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农资店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雁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说服教育、学法考法等规劝形式,向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被处罚对象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罚、教结合,从而达到净化违法行为滋生土壤的效果。(信息来源:雁江区丰裕市场监管所 作者:马浩然 记者梁计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