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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收集编辑:蚌埠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
蚌埠市各级各类学校
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
收费行为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
联合印发通知
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收费
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范围
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学费、住宿费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行为;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等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根据工作安排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围绕5大类问题对40种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收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检查。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进行重点抽查;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虚假应付和销毁、篡改证据的,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蚌埠日报社 融媒体记者:何沛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