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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巍巍)1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日前由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的《黄石市林长制季度考核方案(试行)》已经印发,《方案》明确聚焦11个方面的工作,形成可量化、宜量化指标,对各县(市、区)、新港园区的林长制开展情况实行季度考核。
《方案》主要考核评分内容涉及县级林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林长巡林、解决重难点问题、林长会议、创新机制、信息报送、森林督查、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11类工作。考核方式采取日常台账资料报送与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在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上旬对上一季度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市林长制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后通报季度考评结果,并上报市林长、市委组织部。其中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季度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进行,其每季度的平均分数将作为全年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我市明确,将把季度考核工作将纳入各县(市、区)年度林长制目标考核范畴,被考核对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考核工作以事实为基础,根据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科学合理进行评分,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考核对象该季度考评结果,记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