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法徽走过桥、淌过河、穿过沙漠,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沙漠边缘敲响法槌……这是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工作的真实写照,他们用真心换真情,用汗水浇灌出“法治之花”。
5月20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庭长韦圭枰(右二)向村民讲解如何杜绝药害问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进福摄
“棉乡法庭”专解棉花案件
“你播种质量这么差,我为啥要给你付钱呢?”
“我播了这么多家的地就没人说我播种质量差的!你自己不安排人跟验怪谁呢?”5月15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的棉乡调解室中,方某与丁某正在为播棉种的事争吵不休。
4月26日,丁某为方某的260亩耕地播种棉籽,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播种结束后,方某以播种质量差为由拒绝支付农机作业费,因此发生纠纷。
正常情况下,播种机自带跟机人员随行的同时,也会建议农户派人随行,以便随时查看播种情况,避免出现播种机不排种、播种不匀、浮籽亮籽、膜侧覆土不严等情况。然而,直到丁某将260亩耕地全部播种完后,方某下地查看才发现个别地方出现浮籽亮籽和未下种的情况,并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农机作业费。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庭长韦圭枰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下地查看,实地了解情况,指出方某在播种作业前未与丁某提前协商,本身也存在过错;而丁某明知播种时只有一名跟机人员,应该适当放慢播种速度,提高播种质量。通过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方某当即向丁某给付农机作业费5500元。
“‘棉花’案件和其他案子不太一样,很琐碎。老百姓经常什么证据都不带就来法庭打官司,仅凭对法庭的信任就找来了。”韦圭枰说。
北五岔法庭位于玛纳斯县棉花产业中心区,为解决涉及棉花纠纷中的常见问题,法庭为企业和棉农制定规范化的棉花购销合同模板并上门指导,总结出了独具特色的“用心介入、用情调解、用理服人、用法解决”的涉棉调解工作法。
同时,法庭开通了涉棉纠纷审理的“绿色通道”,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特邀调解员混合编组,组建繁简分流审判团队,分别办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司法确认和疑难复杂案件。按照“不违农时、不误农事”的工作原则,设置了“午间法庭”“巡回审判点”等,把巡回法庭搬到棉花地,确保涉棉纠纷“优先受理、优先流转、优先办理、重点跟踪”。
今年以来,“棉乡法庭”促使101个纠纷化解于诉前,成为群众口中不折不扣的“棉乡法庭”。
巧化“针尖麦芒”
“法官,真不好意思,如此炎热的天气您还前后几次跑到地里给我们调解,真是谢谢您!”5月20日,拿到调解书的北五岔镇西沟村村民吴某不停地向韦圭枰道谢。
5月初,赵某雇佣无人机给自家种植的小麦喷洒除草剂,不料农药被风吹进了吴某的棉花地中,造成35亩棉花不同程度受损。吴某找赵某理论,但赵某认为他在自家地里喷洒除草剂时,吴某的棉花才播种,是否影响到棉花的生长,他不清楚,更不可能赔偿损失。双方僵持不下,经村里多次调解未果,邀请北五岔法庭法官参与调解。
北五岔法庭联合司法所、村主任通过实际调查发现,赵某和吴某的地相邻,吴某的棉花受到药害的时间与赵某喷洒农药的时间吻合。在确定基本事实后,法官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开始调解,讲起因、谈损失、分责任,从地邻关系到村亲关系,以当前的矛盾到今后的相处,以诉讼的影响到调解的便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北五岔法庭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组建起与乡镇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以及基层调解员联动的全方位解纷体系,牢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根据纠纷的具体形式,法庭确立了不同的工作规则。”韦圭枰说,村集体组织内矛盾纠纷,先由村调解组织调解;一个乡镇不同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通知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不同乡镇的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由法庭驻庭调解员先行调解。
纠纷解决中,法庭干警全程提供帮助和指导,调解不成再进行开庭审理。同时,法庭注重倾听与陪伴,尽力帮当事人解开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绘出法庭“枫”景
“法庭开到了家门口,有什么纠纷都可以及时解决,法官还给我们讲了很多政策法规,我觉得特别好。”5月20日,北五岔镇大庙村村民赵怀亮提起去年法官帮忙化解的纠纷,满是感激之情。
5年前,赵怀亮从发包方处承包土地种植棉花,约定每亩300元,赵怀亮一次性交清10年的承包费。由于近年棉花收益较好,土地承包费上涨,发包方要求赵怀亮每亩按600元付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大,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从乡里乡亲的感情方面入手,以当时土地承包的市场均价为依据,引导赵怀亮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通过法官、村干部坚持不懈的努力,赵怀亮最终答应土地承包价格从2022年开始上涨到每亩550元。同时,韦圭枰建议发包方在今后的流转土地时缩短承包期限,避免因土地承包价格波动再引发纷争。
法庭联动乡镇政府、人大、派出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合力化解纠纷,改变了法庭“单打独斗”调解模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大调解格局。“棉乡法庭”以其独特的工作方式和精神风貌,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道亮丽“枫”景线。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发挥好法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高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把‘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转化为具体行动,坚持调解优先,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诉前化解。”玛纳斯县法院党组书记马国栋说。
通讯员 蔺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