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记者 蒋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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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联组审议。这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联组会议审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依法履职的主要方式,主要形式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相较于前两种方式,联组会议并不常见。
通常所说的联组会议,是在小组会议审议基础上召开的会议。联组会议不作表决,而是在有关议案和工作报告中问题重大、或者有较大争议时举行的会议。会议设置的目的,是通过进一步集中审议,帮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深入展开讨论。
也就是说,影响深远、关系重大、值得讨论的议题,才会被放上联组会议。
联组会议可以追溯到1980年。当年4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首次召开联组会议,讨论关于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联组会议上,委员们还讨论了物价问题。
这次会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此后,联组会议就成为了一种固定会议形式。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时,就把联组会议形式载入了法律,并明确了召开方式和组织程序。
联组会议发言,不是想说多久就说多久。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第二次对同一议题的发言不超过10分钟。只有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才能适当延长。
以2000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二审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联组会议为例。
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这次会议上,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外,还邀请了法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
14个发言人,每人发言时间只有15分钟。由于辩论激烈忘了时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不得不对一位发言者下达请停止发言的提示。
当时会上讨论的话题,不可谓不尖锐。“包二奶”是否应纳入重婚范畴?如何遏制家庭暴力?夫妻财产分割与过错赔偿如何确定?9点开始的会议,一直持续到正午,很多关于婚姻法的难点、热点和分歧较大的法律问题,就是在那次联组审议上统一认识的。
目前,联组会议已经广泛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大多专题询问会采用大联组形式进行。一般来说,每年会安排3至4次。比如去年8月,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时,就采用了联组审议。
相较全国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层面的联组审议出现较晚,且多用于重大监督议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首次对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工作评议,省政府16个有关部门几乎全部“一把手”到会听取评议意见,这一习惯保留至今。
这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医疗保障工作开展联组审议,也是同理。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让老百姓“有钱看病”。
这件事说来简单,却是公认的世界难题。医疗保障事关全民,牵涉的利益主体和部门众多。且随着老龄化进程和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增长,医保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摸清全省医保工作的底数,今年年初,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医疗保障专项监督。各位副主任带队,赴6个设区市实地调研,市县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开展调研。
这次联组会议上,就由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和6个实地调研组分别发言,省政府有关部门、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
发言人的发言格式统一,都是先客观评价当地医保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再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最后给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围绕的重点,是医保体系建设、基金运行、待遇落实、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关键问题。
虽然不及立法辩论那么激烈,但每个发言人也坦率直接地指出了调研地存在的问题。
比如全省县级以上医院经历了多轮价格调整,但有的地方基层医疗机构执行的价格标准更新不够及时,导致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无法得到体现、基层医疗机构自我补偿能力严重不足。
又比如尽管全省都推行了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里惠民保”,但11个设区市“惠民保”缴费、待遇都不同,统筹推进不平衡。
犀利的发言却很真诚。毕竟联组会议的目的,是充分交流当前浙江全省面临的医保关键问题,并找准后续努力的方向。
不过,问题的推动解决远不可能仅靠一次联组会议。专项监督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会整理汇总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及时跟进、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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