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月18日消息,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显示,她“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
郝江陵(资料图)
被批在瞒报事故中失职失责,曾主政代县13年
据通报,郝江陵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谋取利益;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还称,郝江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江陵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郝江陵,女,汉族,1966年10月生,山西陵川人,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2003年12月起,她任晋城市委办公厅副处级督查员;4个月后,郝江陵调任朔州市,任朔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两年后,郝江陵再次迎来跨市调动,转任忻州市委副秘书长(保留正处级待遇)。
2008年11月,郝江陵出任代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保留正县级待遇,主持县政府工作),此后主政代县长达13年,先后任代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2021年2月,郝江陵履新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并于2022年2月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3年7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通报称,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16名公职人员被查
2023年6月,有媒体报道称,自2007年至2022年,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报道刊发后,山西省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对该事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置。
2023年7月,山西省联合调查组通报了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工死亡瞒报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精诚矿业近20年间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截至2023年7月30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极目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澎湃新闻、新华社、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