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不少企业正在使用一种俗名为“生物油”的醇基燃料,而这种燃料实际为易燃有毒的燃料,安全风险很大。
燃料特点
闪点低,易燃易爆炸。大部分醇基燃料闪点约为28℃,易燃易挥发,遇到明火、高温可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也会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生物油”容器有爆炸危险。
颜色浅,泄漏不易察觉。醇基燃料颜色可能是无色或者淡黄色,有刺激性气味,由于颜色浅,泄露之后不易被察觉,安全隐患大。
蒸气比重大,危险性强。醇基燃料蒸气比重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区域,遇到火源会着火回燃,易引发安全事故。
事故案例
2023年9月26日,位于兰州市的一家知名牛肉面馆突然发生坍塌,造成了1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起火原因系施工作业引起火花溅到甲醇燃料上,引发爆炸。
2022年7月19日,四川省康定市新市前街雪山野菌牦牛肉餐馆因操作人员在加注甲醇燃料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燃料外溢引发火灾。
2019年11月29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澳门路的一临街门面发生大火,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经汇川区检察院审查,系餐馆负责人为节省成本,私自使用无证经营的甲醇燃料,导致火灾发生。
健康危害
甲醇具有毒性。甲醇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
对呼吸道及胃肠道黏膜有刺激作用,对血管神经有毒作用,引起血管痉挛,形成瘀血或出血;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的选择作用,使视网膜因缺乏营养而坏死。
甲醇经人体代谢产生甲醛和甲酸,然后对人体产生伤害。初期中毒症状包括心跳加速、腹痛、上吐、下泻、无胃口、头痛、晕、全身无力。先是产生喝醉的感觉,数小时后头痛,恶心,呕吐,以及视线模糊。严重者会失明,乃至丧命。
安全管理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民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甲醇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责任,严厉打击甲醇燃料违法违规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我区决定自即日起,立即在全区开展甲醇燃料违法违规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打击行动,要求如下:
一、甲醇燃料的生产、储存技术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甲类物质的要求,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二、甲醇燃料运输须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满足《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相关技术要求。
三、饮食场所使用甲醇燃料的执行以下规定:
(一)以下部位或场所禁止使用甲醇燃料
1.高层建筑;
2.地下建筑;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的城市综合体;
4.餐饮场所的用餐区。
其他场所宜首先考虑使用天然气或电源作为热源。
(二)储存要求
1.应设置单独的储燃料间,采用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
2.储燃料间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3.甲醇储燃料间储存量不应超过0.8m(1m/罐,储存系数8)。
4.储存罐应为304不锈钢等防腐蚀金属材质罐。
5.储存间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应为防爆型。
6.储存间应有良好通风设施。
7.甲醇储燃料间内应采取防泄漏、流淌措施。
(三)使用要求
1.甲醇燃料炉灶具应符合《醇基民用燃料灶具》(NY312-1997)的规定,并应定期进行校检、检修、并做好记录。
2.甲醇燃料质量标准应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3-1996)的规定。
3.甲醇燃料应在取得有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购买。
4.厨房操作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
5.使用管道应为金属管道,严禁穿过餐厅、办公室、楼梯间和生活间,并不得穿过不使用甲醇燃料的房间。
6.甲醇燃料进出口管道应设截止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
7.管道适当位置设置止回阀。
8.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
9.应按《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四)日常管理
1.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及甲醇燃料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储料间和厨房操作间醒目处。
2.储燃料间应张贴“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和“禁止烟火”等安全告知。
3.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学习甲醇燃料危险特性、预防火灾爆炸措施、灭火器材使用、火灾逃生方法、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等。
4.岗位操作人员应每天检查阀门、开关的安全情况。
5.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6.应组织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7.收集甲醇燃料供应单位资质,对采购时间、采购单位、采购量等采购信息应建立相应记录和台账。
不符合上述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要求的醇基燃料自即日起全面禁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投诉举报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对辖区内非法、未按规定使用甲醇及存在甲醇使用安全隐患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投诉举报途径:
发送投诉举报内容至浐灞生态区安委办邮箱:cbeawb@126.com。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主要事实(包含图片、视频等)、本人联络方式等。
投诉举报人应当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处理举报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