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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收集编辑:厦门日报
“往常同样的车程同样的路线打车费用只要12元多,而这次却要29.8元,司机是不是‘动手脚’了?”一市民向市交通执法支队反映其所乘坐的出租车收费有问题。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出租车计价器确实被“动手脚”了。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对该出租车驾驶员做出处罚。
据该乘客说,5月14日,他从厦门北站出租车候车区乘坐一辆出租车前往祥和雅筑,抵达后跳表金额为29.8元,但之前同样的行程车费只需要12元多。执法人员通过远程系统调取该车的行车轨迹,发现当晚该车行驶的路线正常,不存在绕路的情况,但是,该车计价器显示的里程却比正常里程多出3.5公里。执法人员推断,该车可能在计价器上加装了“跑得快”之类装置。该车被执法部门列入重点监控车辆,经过一段时间追踪调查,发现该车计价器异常均发生在夜间,执法人员将关注重点放在该车晚班驾驶员徐某身上。
5月19日晚上9点左右,该车从厦门北站运载2名乘客进岛,执法人员一路随行,抵达目的地后对该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车驾驶室的门上发现一个遥控器,驾驶员一开始谎称是家里的遥控器。执法人员现场测试,按住遥控器上的按钮,30秒内计价器上的里程数不断增加,显示价格为30多元。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徐某承认了在计价器上装“跑得快”的违法行为。
徐某被交通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除了依法拆除违规设备外,15天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徐某还存在未取得有效服务监督卡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他还将面临执法部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厦门晚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郭逸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