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该法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共12件,对于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良法善治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本期,我们来了解江苏连云港、湖北红安和安徽合肥的三个典型案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
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一、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督促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无障碍信息交流 药品说明书 适老化改造
【要旨】
针对药品说明书文字设置缺乏国家强制性规定及标准,但人民群众普遍反映不符合清晰易辨标准、影响用药安全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切实保障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生命健康安全。
【基本案情】
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药企)的药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字号普遍过小,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造成阅读障碍,导致看不清药品说明书中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存在一定的用药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围绕药品说明书字小问题,检察官在药店随机采访来购药的老年人。
2022年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州区院)在相关媒体报道中发现该线索。围绕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的问题,海州区院走进社区、药企和零售药店,通过召开公益诉讼问需会、开展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线索研判,并在药品零售药店随机抽样20种老年群体常用药的药品说明书发现,20份药品说明书的字号均小于5.5磅,最小的字号只有3磅,参与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群众普遍表示药品说明书字体过小,易增加老年人阅读障碍。
因案涉面较广,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连云港市院)对该线索提级办理,于2022年4月2日立案。连云港市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虽未对药品说明书的字体字号有明确规定,但明文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零售药店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行政机关职能配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云港检查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和连云港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药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负有监管职责。
2022年4月12日,连云港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公益诉讼圆桌会议,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本地三家药企相关负责人围绕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提升药品零售药店药事服务水平等展开讨论。会议认为,药品说明书的主要作用是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在全面专业载明法律法规要求的药品信息外,更应考虑内容的可读性、可视性。2022年4月20日,连云港市院、海州区院决定分别向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连云港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在现有法律规定和不大幅增加印刷成本的前提下,推动本地药企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工作;建议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零售药店服务,推出提供药品说明书放大版复印件、用法用量便笺等便民措施。
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推动整改。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专门召开座谈会,确定当地三家药企各选取一种非处方药的药品说明书,采取放大字号、加粗字体或加下划线等方式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试点;连云港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辖区内39家药品零售药店设立药事服务台,通过制定药学服务公约、设立专门服务台,配置打印机提供放大版药品说明书、老花镜、过期药品回收箱等措施,开展药事服务台试点。
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对药店的药事服务工作开展“回头看”。
2022年6月,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部分药品说明书已进行修订,群众对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整改反响较好,相关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辖区内四家药企主动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已完成5份药品说明书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在纸张大小不变的前提下,药企通过调整排版布局、单面变双面印刷等方式,对字体进行全面放大,不断满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无障碍阅读需求。
【典型意义】
药品说明书是否“清晰易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但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缺乏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规定。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导致看不清、看不懂等问题,探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的倡导性条款落地落实,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社会效果。
二、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无障碍信息交流 医疗急救无障碍 文字报警功能
【要旨】
针对“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缺乏文字报警功能,导致听力、言语障碍人士自主呼救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文字报警功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湖北省红安县急救中心是县域内负责处理“120”急救电话报警、咨询和救治的唯一机构,其使用的“120”急救电话仅具备普通来电呼救功能,不具备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救功能,无法满足听力、言语障碍人士在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呼救需求,给特定群体生命健康权益带来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5月,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红安县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遂于2023年5月18日决定立案调查。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红安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系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有相应监管职责。
2023年5月22日,红安县院就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3年5月22日,红安县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卫健局、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以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就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研究整改方案,最终形成一致结论意见,由县卫健局督促县急救中心健全“120”文字报警功能,县残联协助推广新应用。红安县院根据公开听证会形成的结论意见向县卫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县急救中心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的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救功能,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红安县院检察官实地走访红安县“120”调度中心,调查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文字报警功能使用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红安县卫健局向县急救中心下达《转办函》,提出了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其健全“120”文字报警功能。2023年7月,红安县急救中心开通了短信文字报警求救功能和“微信信息+定位”报警求救功能,听力、言语障碍人士可以发送求救短信至指定号码或者添加指定微信号发送求救信息,“120”调度员接到文字报警信息后及时调度进行救护。县急救中心通过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公布了文字报警操作方法,县残联也在听力、言语障碍人士群体中积极推广应用。红安县院全程跟进监督,确认“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的文字报警功能已能正常使用,为听力、言语障碍等特定群体提供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救功能。
【典型意义】
健全“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文字报警功能,是满足听力、言语障碍人士自主呼救需求,保障特定群体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基础条件。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并推广“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的文字报警功能,以公益诉讼助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三、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无障碍信息交流 视觉无障碍 公共文化服务
【要旨】
针对视障人士阅读需求难以满足、平等获取文化信息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推进问题整改,全程跟进监督,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享受社会生活权益,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检察智慧。
【基本案情】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在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盲人阅览室无法正常使用、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配置不完善等问题,给视障人士平等、便利地获取文化服务、信息带来一定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合肥市蜀山区院检察官陪同残疾人代表在合肥市图书馆盲人阅览室体验盲文图书借阅服务。
2022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依据协作机制,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合肥市院)移送该案线索。合肥市院将该线索指定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蜀山区院)管辖,蜀山区院于2022年4月1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通过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听取残联、视障人士、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团代表意见并陪同现场体验等方式查明,合肥市图书馆及蜀山区部分图书馆的盲人阅览室无法正常使用盲文读物、有声读物;语音录屏等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配置不完善;借阅流程不通畅,文化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职。
2022年4月15日,蜀山区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监督全市图书馆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完善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2022年5月5日,保障视障人士平等接受文化和教育的《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后续整改。
安徽省院、合肥市院、合肥市蜀山区院与省市残联、残疾人代表召开检察公益诉讼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
2022年5月13日,市文旅局书面回复称已进行专项整治,督促30余家图书馆完成信息无障碍环境改造,保障盲人阅览室的相关设备正常使用。蜀山区院邀请视障人士代表、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等参与“回头看”,联合残疾人保护公益组织在合肥市图书馆开展“文化助残,阅光同行”主题座谈会,现场翻阅该图书馆新购200余册盲文图书,体验“网络+邮寄”借阅流程和新增的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参会人员对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效果均表示充分认可。
【典型意义】
让视障人士实现无障碍阅读、平等便利共享公共文化服务,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案中,检察机关聚焦视障人士日常生活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视觉无障碍环境系统治理,保障视障人士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共享社会公共服务、文明发展成果。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