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合各单位:
根据合作市“山水林田湖草沙大治理 生态环境大优化 城区环境大整治 ”主题活动安排部署,2023年5月8日至12日,市全域无垃圾治领办组织人员,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个别配合单位不够重视,环境整治活动开展不扎实,存在匆忙整治、摆样子、照照片、等督查、应付差事的现象。
(二)大部分片区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环境整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认真开展片区环境整治和自查工作较好的单位依次有坚木克尔街道办(上报自查问题数4处)、那吾镇(上报自查问题数2处)、当周街道办(上报自查问题数1处)。
二、存在的问题(共45处)
(一)三号片区(共3处):北至央德加拉片区、南至央德村对面排洪渠南侧、东至敬老院、西至市公安局路口。
城北供气站后面垃圾较多(3处)
(二)四号片区(共7处):北至那吾路中线、南至沙子沟排洪渠南侧、东至环城路和央德路、西至沙子沟桥。
1.沙子沟丁家窝乱堆乱放(1处);
2.沙子沟3组乱堆乱放(1处);
3.牛羊交易场垃圾较多(5处);
(三)七号片区(共3处):北至天葬台南侧、南至一道弯巷道中线、东至念钦街中线、西至西山山顶。
1.三道弯民房背后建筑垃圾(1处);
2.粮站山巷道内生活垃圾堆放,路面垃圾未及时清理(2处);
(四)十号片区(共4处):北至桑曲东路东延段中线、南至丽安家园巷道中线、东至环城路中线、西至通钦街中线。
中央幸福城背后山坡生活垃圾(4处)。
(五)十一号片区(共3处):北至舟曲东路中线、南至玛曲东路中线、东至通钦街中线、西至当周街中线。
1.东四路政府上院水渠内散落垃圾(1处);
2.合作市鸿运佳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院内生活垃圾(2处)。
(六)十二号片区(共1处):北至舟曲西路中线、南至博峪路中线、东至当周街中线、西至念钦街中线。
小宋汽车修理铺对面巷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处);
(七)十三号片区(共3处):北至一道弯巷道中线、南至旦子囊巷道中线、东至念钦街中线、西至西山山顶。
1.看守所巷道内柴堆乱放,路面生活垃圾(2处);
2.旦子囊民房背后建筑垃圾(1处);
(八)十五号片区(共2处):北至博峪路中线、南至腊子西路中线、东至当周街中线、西至念钦街中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背后散落垃圾较多(2处);
(九)十六号片区(共2处):北至玛曲东路中线、南至阳光家园巷道中线、东至念钦街中线、西至当周街中线。
1.阳光家园巷道桥下散落垃圾(1处);
2.卓玛东路桥下生活垃圾(1处)。
(十)二十二号片区(共5处):北至尼玛路中线、南至临潭路、东至通钦路南延中线、西至郎木寺路中线。
森林公园周边生活垃圾较多(5处);
(十一)二十三号片区(共2处):北至知合玛后山、南至民俗一条街后山、东至团结新村巷道、郎木寺路,西至当周沟口。
民宿一条街报废车辆(2处);
(十二)二十四号片区(共5处):当周沟口至原卡四河收费站国道两侧。
1.格河上面原收费站道路两侧生活垃圾、车窗垃圾较多(3处);
2.格河村口至原卡四河收费站散落垃圾、破碎酒瓶未及时清理(共2处);
(十三)二十八号片区(共3处):北至安毛山梁、南至州发射台路口、东至东山片区、西至环城路西侧。
合作市东山全民健身中心周边建筑垃圾(3处);
三、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各片区配合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片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参与环境整治活动,把片区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借口搪塞的现象,确保整治到位、不留死角、成效明显。
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市治领办将严格落实周通报制度,每周不定期对各片区各单位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希望各片区负责人抓实工作责任,及时督促片区各单位开展环境整治活动。请各片区单位主动作为、积极行动,确保区域整治整体成效大幅提升。
三是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要有整治后的照片,有详细信息记录,切实做到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严防出现反弹现象。
附:各片区存在问题现场照片
问题照片(45处)
1.三号片区:北至央德加拉片区、南至央德村对面排洪渠南侧、东至敬老院、西至市公安局路口;城北供气站后面垃圾较多(3处)
2.四号片区:北至那吾路中线、南至沙子沟排洪渠南侧、东至环城路和央德路、西至沙子沟桥(共7处);
(1)沙子沟丁家窝乱堆乱放(1处);
(2)沙子沟3组乱堆乱放(1处);
(3)牛羊交易场垃圾较多(5处);
3.七号片区:北至天葬台南侧、南至一道弯巷道中线、东至念钦街中线、西至西山山顶(共3处);
(1)三道弯民房背后建筑垃圾(1处);
(2)粮站山巷道内生活垃圾堆放,路面垃圾未及时清理(2处);
4.十号片区:北至桑曲东路东延段中线、南至丽安家园巷道中线、东至环城路中线、西至通钦街中线;中央幸福城背后山坡生活垃圾(4处);
5.十一号片区:北至舟曲东路中线、南至玛曲东路中线、东至通钦街中线、西至当周街中线(共3处);
(1)东四路政府上院水渠内散落垃圾(1处);
(2)东四路合作市鸿运佳苑院内建筑垃圾较多(2处);
6.十二号片区:北至舟曲西路中线、南至博峪路中线、东至当周街中线、西至念钦街中线;小宋汽车修理铺对面巷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处);
7.十三号片区(共):北至一道弯巷道中线、南至旦子囊巷道中线、东至念钦街中线、西至西山山顶(共3处);
(1)看守所巷道内柴堆乱放,路面生活垃圾(2处);
(2)旦子囊民房背后建筑垃圾(1处);
8.十五号片区:北至博峪路中线、南至腊子西路中线、东至当周街中线、西至念钦街中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背后散落垃圾较多(2处);
9.十六号片区:北至玛曲东路中线、南至阳光家园巷道中线、东至念钦街中线、西至当周街中线(共2处);
(1)阳光家园巷道桥下散落垃圾(1处);
(2)卓玛东路桥下生活垃圾(1处)。
10.二十二号片区(共5处):北至尼玛路中线、南至临潭路、东至通钦路南延中线、西至郎木寺路中线;森林公园周边生活垃圾较多(5处);
11.二十三号片区:北至知合玛后山、南至民俗一条街后山、东至团结新村巷道、郎木寺路,西至当周沟口。民宿一条街报废车辆(2处);
12.二十四号片区:当周沟口至原卡四河收费站国道两侧(共5处);
(1)格河上侧原收费站道路两侧生活垃圾、车窗垃圾较多(3处);
(2)格河村口至原卡四河收费站散落垃圾、破碎酒瓶未及时清理(共2处);
13.二十八号片区:北至安毛山梁、南至州发射台路口、东至东山片区、西至环城路西侧;合作市东山全民健身中心周边建筑垃圾(共3处);
合作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