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互帮互助,互相包容、互相理解。若日常生活中邻里出现矛盾,不应“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样只会加深矛盾。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孝敬法庭干警经过现场勘查、联合调解,成功让邻居之间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均系博爱县孝敬镇某村村民,双方系前后邻居。张某房后一米宽的距离,双方约定为通风、采光、流水、修房、盖房等共同使用,任何一方在使用时均不能给对方造成侵害。但张某某将其西屋二楼房顶搭建的彩钢瓦南侧边缘,伸进了张某房檐下方紧靠其房屋北墙,导致下雨时雨水反溅至张某房屋北墙,使张某二楼墙壁潮湿、发霉。邻里双方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进行协商解决,而是采用了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的方法:张某将房屋北墙窗上的雨搭用平面地板砖铺成斜面,下雨时会反溅至张某某门楼及西屋南墙。近两年,因雨水反溅至对方墙上并逐渐渗透至墙内,致使内墙墙面潮湿。两人经该村村委会主持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昔日好邻居张某某诉至博爱县人民法院。
为调查清楚并化解纠纷,孝敬法庭干警先后于2023年8月23日、9月12日、9月19日到原告、被告家中勘查并开展调解工作。其中,9月12日、19日均为暴雨天气,在此恶劣天气到达现场,是为了勘查被告搭建的彩钢瓦是否造成原告房屋后墙墙壁潮湿、原告屋北墙窗上的雨搭下雨时是否会反溅至被告门楼及西屋南墙。这三次勘查,为化解双方邻里矛盾打下了基础。虽然经过三次现场调解,原告、被告仍存在较大矛盾,但是原告与被告也主动到法庭提出愿意让法官进行调解,自愿作出让步。
最终,在孝敬法庭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被告自愿将其西屋二楼房顶搭建的彩钢瓦南侧部分拆除,原告也在村委会帮助下拆除自家后墙上的雨搭,并自愿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彻底化解。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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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