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党组书记陈鸿起被开除党籍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陈鸿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陈鸿起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利欲熏心,极度贪婪,疯狂敛财,腐败堕落,大肆插手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建设。
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鸿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鸿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鸿起(资料图)
陈鸿起简历
陈鸿起,男,汉族,1962年8月生,湖南湘潭人,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理工大学宏观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广西河池地委委员、常务副专员、党组副书记,广西河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18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后兼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2021年11月免去厅长职务,2022年11月免去党组书记职务。2023年8月被查。
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高国忠被开除党籍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高国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高国忠身为长期在合肥市国土部门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绞尽脑汁藏匿赃款,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
漠视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痴迷酒桌饭局,腐化堕落;
贪婪成性,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监管过程中,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严重扰乱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秩序,破坏房地产行业发展环境。
高国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国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有关涉案财物按登记上交处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国忠简历
公开简历显示,高国忠,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安徽金寨人,高级工程师。
高国忠早年长期在合肥市国土部门任职,历任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17年3月调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今年4月,高国忠官宣被查。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原副总经理行连军被“双开”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行连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行连军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单位不合理开支费用;
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职工录用和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国有资金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出借、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行连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行连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行连军(资料图)
行连军简历
行连军,男,汉族,1969年3月生,山西翼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9月参加工作。
曾任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9年9月,任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被免职。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傅冬冰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
日前,经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傅冬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傅冬冰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意识淡薄,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损公肥私,套取侵吞公款;
滥权妄为,在教辅图书的征订、发行、结算业务,公司融资项目以及公司并购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傅冬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会议研究并报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傅冬冰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傅冬冰(资料图)
傅冬冰简历
傅冬冰,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江西新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93年9月,新余市罗坊乡北岗粮站保管员、渝水区东边粮食所会计、新余市乳品饮料厂会计;
1993年9月至2007年4月,历任新余市新华书店财务科负责人、教材科负责人、经理助理、副经理;
2007年4月至2017年4月,历任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新华书店副经理,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历任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经理;
2021年12月,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3年4月被查。
来源:白鹭洲知政综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廉洁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