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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家校合力,近日,乐山市教育局印发《乐山市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规范》共计19条,明确了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的目的、意义,监督的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监督人员的申请、实施线下监督的程序以及监督结果的运用等,从而实施开放办食堂、透明保安全。
《规范》鼓励学生家长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通过校园网站、电话、公众号、网络邮箱、家长微信(QQ)群等平台,线上监督食堂菜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信息公示等;通过定期参与家校沟通会、家长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线下监督食堂招标及采购、食材验收入库、食材加工制作、食堂菜品价格及菜谱制定、食堂分餐用餐、信息公示、满意度测评等方面内容,不断增强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靠前了解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诉求,及时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等问题隐患,降低学校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发生率,对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作者:贺永泉 记者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