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领会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监管重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2月28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会议邀请社科院法学博士、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应急与评估处处长赵华军同志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林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赵华军博士结合自身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经历,阐述了修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就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明确乡镇政府监管责任、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大处罚力度等新增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释义,同时对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讲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张福林同志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一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领会。以本次学习培训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进行学习,真正做到吃透精神、领会原则、熟悉内容,落实好各项法定制度和措施,为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打牢坚实基础。二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普法宣传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进行部署和安排。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普法宣传,使法律的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要细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效实施,守好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张福林同志特别强调,市县两级人大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监督和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监督的过程成为深入推进法律贯彻实施的过程,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唐山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法检两院及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