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进法院,在手机上就能开庭,真的太方便了。”近日,远在外地的李先生通过“云端调解”签署了电子版的调解协议,科技与法庭的融合让他感到十分便利。
2020年10月,李某与菏泽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半挂牵引汽车一辆,向银行申请贷款26万余元,由汽车销售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贷款发放后,2022年4月至今,李某多次逾期违约,致使汽车销售公司垫付银行贷款,汽车销售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权益,将李某诉至开发区法院。
承办法官自收到诉讼材料之日起,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实际情况后,考虑到被告方李某身在外地,无法到法院现场开庭,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组织线上调解。
“胶囊法庭”可实现“隔屏”审案,让原被告双方不再跑到法院来,法官在法院“胶囊法庭”内主持庭审,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通过“隔空”连线,三方用互联网视频实时沟通,一场别开生面的“云游”庭审揭开序幕。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多角度引导双方解决纠纷,并就欠款分期方案、逾期利息及法律后果等进行了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引导,最终双方达成合意签署了电子版的调解协议。这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调解的方式进行,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据了解,“胶囊法庭”空间不足三平方米,内设法官席位及一台电脑,即具备完整的庭审功能。打开电脑就有法庭,法官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签订调解协议以及一些简易案件的审理。当事人一秒即可穿越到“法庭”当中,这种“云游”庭审的方式,不仅突破了时间限制,实现高效办案,而且方便了群众,避免群众“来回跑腿”。此案的办结只是开发区法院办理案件方便群众的一个缩影,自“胶囊法庭”建成以来,开发区法院共创建庭审668起,包括简易案件审结、调解案件达成、组织证据交换等,真正方便了群众,提升了效率。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武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