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按照省厅农安处的统一部署,为大力宣传贯彻新“农安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黄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坚持“六员”并举,通过宣传培训、以案说法、巡查监管等方式,全方位、多举措开展新“农安法”宣传贯彻工作,营造了人人学法律、个个懂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参谋员”。组织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修改立法调研,调研了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网格化监管工作、县公共检测中心建设以及农资门店等,在县公共检测中心、农业农村局和部分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户代表中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工作,汇报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职责工作的开展情况,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引导员”。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专题培训会、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培训会、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10场次,对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乡镇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生产主体负责人、技术人员等进行专题培训,累计培训852人次,不断提升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宣传报道,做好“信息员”。在各级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报道9次。在湖北日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栏暨系列宣传之十,宣传黄石关于新“农安法”贯彻落实措施,通过媒体报道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让农产品生产者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标准。在政务网站公开《致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封信》,倡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学习新“农安法”,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微信群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四、加强宣讲解读,做好“宣传员”。组建普法宣讲队伍,坚持送法进村、普法入户,通过横幅标语、摆摊设台、现场解答等方式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在人员流动较大的路段通过设立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环保袋、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背景、原则和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进村入户宣讲的方式,利用宣传册、宣传笔、明白纸、大喇叭、微信群、现场检验农产品等手段,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禁限用农药兽清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解读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横幅、电子显示屏66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新“农安法”在基层落地生根。
五、加强网络测试,做好“答题员”。为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营造人人学法律、个个懂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全市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网络大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检测、评估、认证等技术人员,农民群众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者,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公众等积极报名参与。截至目前,全市1823人次参与网络大赛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法律宣贯氛围。
六、加强监管执法,做好“监督员”。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并重,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强化农产品上市前监督抽检,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常态化开展重大节日执法检查,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着力整治种植、畜禽及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农兽药残留超标及非法添加等问题,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使用“瘦肉精”行为,开展执法检查230人次。全市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案件3起,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 ,罚没金额20万元。
下一步,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将以宣传贯彻新“农安法”为契机,以“守护安全底线、推升质量高线”为目标,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引导主体进行绿色有机生产,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湖北省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张佳佳;15172077749;湖北省黄石市磁湖东路2号 4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