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国倩
4月7日,武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宏志生”资助对象为武汉市初中应届在籍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在4月14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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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显示,“宏志生”具体条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中考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
区可选择质量高、条件好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宏志生”。“宏志生”招生计划由武汉市教育局单独下达,并在《武汉中考》上公布。申请“宏志生”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武汉市中考。武汉市招考办将按照各有关学校“宏志生”的招生计划以及学生的资格、志愿、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名单。录取工作结束后,武汉市招考办将“宏志生”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4月14日前,学生应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宏志生”条件,确定名单,并于4月17—19日在学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区教育局推荐。
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则包括:本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
各区教育局依据“宏志生”条件,对各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4月29日将《武汉市2023年申请“宏志生”资助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武汉市教育局将各区教育局上报的申请名单公示后,最后审定“宏志生”资格生名单。
据了解,进入高中后,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学费、免收3年书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费(3年共计人民币3000元),受助学生的生活补贴费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监管,保证用于该生的生活支出。
该通知还强调,各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根据有关政策,从资助贫困生专项经费中列支“宏志生”的资助经费。各学校要根据文件规定的标准,按时将生活补贴费足额发放给“宏志生”。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挤占、挪用、拖欠资助款,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受助生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所在高中学校报市、区教育局核实,其资格即被取消:不符合资助条件;把资助款用于正常学习、生活所需之外;受助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记大过处分或触犯法律;家庭或本人经济状况有明显改观,不再符合资助条件;一学期中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连续两学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其他够取消资助资格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