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元宵佳节遇上周末
美酒配佳肴,灯会加聚餐
连着几天玩耍的你们
还有各个路口、各条街道忙碌的他们
这个元宵,我们一起
2月3日以来,全市共查处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600 余起
其中,重点交通违法
超速 211 起
超载 105 起
酒醉驾 108 起
无证驾驶 64 起
超员 19 起
针对元宵节及春运返程高峰期间车流增大、各类安全隐患增多的特点,公安交警部门突出管控重点,采取定点查处、流动执法、加强勤务的方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两客一危”、7至9座小型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大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酒醉驾、超员、超载、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酒醉驾
严查涉牌涉证
严查货车超限、超载
严查客车超员
严查“一盔一带”
在这个月圆、灯圆、人团圆的节日里
却有人把“酒后禁驾、持证上路”忘在脑后
把“坏消息”传给家人
误了一家团圆!
案例一
2023年2月4日晚,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苏稽中队在青衣江大道(张徐坝村路段)设点开展酒驾整治工作。22 时 47 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J***9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执勤点处,经检测,该车驾驶员徐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 10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3年2月4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沐川大队在沐川县沐源路1KM+100M处设卡检查。19时49分许,一辆无号牌摩托车经过检查点。经查,驾驶人魏某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登记注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魏某某饮酒后驾驶未按照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14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3年2月3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沐川大队在沐源路设置卡点开展夜查行动。20时55分许,一辆无号牌摩托车经过检查点。经查,驾驶人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按照规定登记注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未按照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4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3年2月4日晚,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眉大队在辖区东湖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0时39分许,欧某某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因酒后驾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023年2月4日晚,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眉大队民警在辖区佛光东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1时02分许,冯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因酒后驾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有安全才有团圆
全市范围内、全天时间中
大规模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进行中......
违法非儿戏,酒后勿驾车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请向交通违法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