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工具人?
近日,周某在园洲镇找到一份工作,公司要求其提供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使用,于是周某立即到银行申办新银行卡,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权申办。
原来,2022年12月,周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外地公安机关查获处理,其名下银行卡五年内被限制业务办理,无法正常线上转账!无法新开办银行卡!
无独有偶,冀某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介绍“赚快钱”的视频,在介绍人的热心推介下,用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帮助对方提现15万。介绍人给了冀某“好处费”后便带着15万现金消失无踪,而冀某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均被冻结,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制裁!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什么是“两卡”犯罪?
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等。
贩卖“两卡”和账号有什么后果?
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情况将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并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警方提示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