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系统教师落实常态化家访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刘健宁)近日,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漳州市教育局发布《漳州市教育系统教师落实常态化家访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家访工作的开展制定了相关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各校要健全家访工作机制,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制订完善学校教师家访长效机制;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接受1次家访,其中,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科任教师全力配合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针对心理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的学生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门开展家访;各校坚持以入户家访作为家访活动的主要形式,具体可以采用“一对一独访”“多对一联访”等方式,确保进入每一位学生的家庭,实地察访了解学生成长环境;要按照“一生一案”形式制定家访工作计划,在保护学生家庭隐私的前提下,客观填写《家访活动记录表》;各参与家访的老师需注意规范家访行为,恪守廉洁自律准则。
在重点对象的关注方面,《意见》要求在实现全市中小学学生全覆盖的基础上,要重点关心关爱关注好“边远小散弱”地区的学生群体,特别要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家庭、人际关系出现冲突学生家庭、思想情绪和学业上有重大变化学生家庭等进行深入家访。
此外,《意见》还明确家访任务,要求各校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在家访工作中主要完成以下任务:一是交流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在家中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类因素,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表现;二是根据学生特点和实际情况,从关爱学生成长成才的角度出发,与家长共商育人策略;三是做好教育宣传,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并做好学校教育工作的宣传,增强家长对学校办学的认同感、信任度;四是在家访过程中,要广泛征询家长对学校办学、班级建设、教师教书育人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五是开展“家教”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有针对性地对教育理念存在偏差的家长进行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