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经济”该告别“蒙眼狂奔”了
潍坊融媒评论员 赵春晖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近年来,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青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盲盒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指引》具体从四个方面予以规范。
近年来,“盲盒经济”热度持续居高不下。拆盲盒带来的新奇感和不可预测的消费体验,备受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不过,当“万物皆可盲盒”成为一种营销套路,利用盲盒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过度营销、产品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售后不到位等种种问题接踵而至。一段时间以来,盲盒产品五花八门,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猎奇”产品,冲击市场经济秩序,挑战公序良俗底线。
乱象丛生的“盲盒经济”,已经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盲盒虽“盲”,但监管不能有盲区。因此,出台《指引》,为“盲盒经济”划定“红线”,予以规范引导,推动其告别“野蛮生长”,可谓正当其时。
《指引》制定负面销售清单、明确信息披露范围、鼓励建立保底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条条款款都直指“盲盒经济”目前的痛点,给“盲盒经济”打了一针“清醒剂”,将其拉入法治轨道,更给下一步针对“盲盒经济”的监管执法提供了坚实依据。但要想真正促进“盲盒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需要尽快推动新政策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盲盒经济”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行业比较多,要想从根上杜绝其“野蛮生长”,还需要多方凝聚合力。盲盒经营相关行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相关企业应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应该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涉及到盲盒经营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消费者同样要善于维护自身权益,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消费者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才能真正给“盲盒经济”套上“笼头”,让其告别“蒙眼狂奔”,为其消除虚火、打好地基,让其发展更加规范、健康、可持续。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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