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天山网收集编辑: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 于熙报道)日前,新疆红十字会2024年“爱之天使”项目启动,凡是新疆城乡困难宫颈鳞癌患者,只要符合项目救助条件,都可以在项目定点医院获得最高2万元的医疗救助。
“作为新疆红十字会重点民生项目,‘爱之天使’今年获得了自治区财政150万元支持,预计将救助不少于100名困难宫颈鳞癌患者。”2月26日,新疆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中心副主任亚森·阿布拉说。
“爱之天使”项目救助范围为确诊为宫颈鳞状细胞癌,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治疗,经多学科专家讨论确定无手术指征、适合放化疗的经济困难宫颈鳞癌患者。符合条件的患者,需向户口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递交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符合救助规定的患者将获得资助告知书;定点医院将根据资助告知书进行治疗,为新疆红十字会提供住院治疗票据,新疆红十字会将按照自费金额(最高2万元)拨款至医院账户。
为进一步扩大人道服务受益面,覆盖更多因病致困群众,新疆红十字会调整大病救助政策,不断扩大疆内宫颈鳞癌大病救助定点医院范围。目前,“爱之天使”项目定点医院为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方便全疆各地困难宫颈鳞癌患者就近申请“爱之天使”项目资助,眼下,新疆红十字会正与全疆各地州市三级甲等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人民医院、喀什地区人民医院均已签订协议。其他定点医院正在协商中。
据了解,“爱之天使”项目是新疆红十字会发起,主要为城乡困难宫颈鳞癌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的专项公益项目。2015年项目启动,截至2023年底,累计救助315名困难宫颈鳞癌患者,共发放救助款4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