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银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并颁发获评证书。
今年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引领行动,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活动,坚持对标对表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节能宣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压实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监督落实。成立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院机关节约资源工作的组织协调,围绕节约用材、节约用水、节约用能、绿色出行、绿色采购、节约粮食、垃圾分类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成专兼力量督办、检查和率先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共同管理、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倡导绿色办公,提升节能效率,加强科学管理。排查纠正办公用品、水、电等随意浪费情况,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数字法院无纸化办公;按需采购办公用品,严格落实车辆日常管理,加装新能源充电设施,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投入节能产品使用,改造绿化自动喷灌系统,有效节约水资源。从细微之处着眼,积少成多,杜绝资源浪费。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固节约意识。在食堂、电梯、公告栏等公共区域张贴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海报及相应标识,推行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在院机关内部举办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开展 “节约(能)先进集体”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营造各部门之间“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在全院上下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风尚。
下一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获评“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为契机,不断发挥绿色低碳示范作用,持续弘扬简约舒适、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常态化推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持续推动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