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学会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
关于会员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中国文物学会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建设、树立良好的文物摄影行业行为规范、促进文物摄影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文物学会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开展会员登记和发展新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现有中国文物学会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二)登记方法
1.所有会员均需重新填写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填写《中国文物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单位会员填写《中国文物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以上两种表格可在中国文物学会官网下载;
2.个人会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会员需提交本单位有效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送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材料汇集后,由专委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初审登记资格;
4.初审通过后,秘书处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缴纳会费;按照中国文物学会规定,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一次缴纳5年会费500元;
5.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登记,报请中国文物学会审核后,核发会员证书。
二、新会员发展工作
(一)会员申请条件:
1.遵守《中国文物学会章程》和本专业委员会规则;
2.热爱文物摄影事业,有一定的摄影基础和文物知识,从事文物专业以及关心、支持文物事业的人士和单位;
3.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专业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二)会员权利
1.本专业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参加本专业委员会活动,包括比赛、展览、讲座等;
3.获得本专业委员会的咨询服务和资料;
4.对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个人会员填写《中国文物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单位会员填写《中国文物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上述两种表格可在中国文物学会官网下载(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后,请扫描成pdf格式,发至邮箱zgwwxhwwsyzywyh@163.com,纸质版请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砖角楼南里甲21号,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 李滨(收),邮编:1000013;
2.个人会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会员需提交本单位有效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材料请报送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材料汇集后,由专委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后,秘书处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缴纳会费;按照中国文物学会规定,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一次缴纳5年会费500元;
5.发展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由专委会报请中国文物学会审核后,核发会员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会员登记和发展新会员工作由专委会秘书处统筹负责。
中国文物学会文物摄影专业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
余宁川 18613829696
杨逸尘 13811361569
入会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zgwwxh.com/application/
原载于文物影像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逸尘
审核|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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