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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程曼诗
整治天价彩礼,治理的法治边界在哪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司法态度在哪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涉彩礼案件的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和彩礼返还原则等重点问题予以规范,于今年2月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消息,《规定》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明确涉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完善彩礼返还规则。其中提到虽规定了彩礼返还问题,但在法律逻辑上,尚有两种情况未予规定,需要完善相关规则:一是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二是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提出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彩礼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是,当下在不少地区,彩礼却发展为虚荣攀比、明码标价的“爱情买卖”,数年间快速增长至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不等。愈演愈烈的高价彩礼,让不少家庭不堪重负。从司法实践看,因彩礼问题引发的纠纷甚至恶性刑事案件屡见不鲜,亟待从法律层面来正本清源。对高价彩礼的认识,不同的地方可能不一样,难以寄希望于同一种标准去看待,但无论是哪种标准,让离谱的彩礼及时“刹车”,为爱松绑,彩礼才会更“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