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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晚报收集编辑:泉州晚报
一辆小车在泉南高速上爆胎
车上人员竟分工合作
在快车道上就地换起轮胎
高速交警巡逻发现险情后
赶紧叫停
并进一步处置
小车在高速路上爆胎
2月4日早上6时5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泉南高速下行(三明往泉州方向)67公里处,发现一辆开着危险警示灯的白色小车停在第一车道上,有两个人拿着三角警示牌站在车后,另外两人正蹲在车前忙碌着。不断有车辆从旁边的车道呼啸而过,现场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第一时间拉响警笛警示,要求行车道上的人员立即转移到应急车道边的护栏外。高速交警巡逻发现后及时处置险情民警询问当事人得知,驾驶员方某驾车携家人返程务工,行驶至泉南高速下行67公里处时车辆左前轮突然爆胎。由于方某会换轮胎,于是让家人在车后放三角警示牌,准备自己在原地换胎。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抢修部门到现场进行安全布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帮助方某换好了轮胎。期间,民警耐心向方某解释了放三角警示牌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措施,在车辆可以挪动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全部人员撤离到护栏外,才能更好地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听了民警的讲解,方某才感到后怕,对民警的帮助连声道谢,并表示以后会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十二字警句。高速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出行前注意检查车况,避免行驶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而带来安全隐患;车辆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在车能挪动的情况下谨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切勿随意在行车道上停留,否则隐患重重。
来源: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记者:林志安通讯员:刘闽华
编辑:陈恬曼审核:江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