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创新人才薪酬待遇
技高者多得 多创者多得
近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日前下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将通过集体协商的形式,探索建立健全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等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进一步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积极性、主动性,为我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 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多创者多得
相关机制建立要遵循共享发展成果、薪酬集体协商、创新创造激励原则,努力实现职工收入增长和企业经济发展同步、报酬增长和生产率提高同步,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形成相关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薪酬待遇与能力挂钩
鼓励企业建立按技术创新、岗位贡献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实现绩效工资与企业效益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的有效联动,激发职工提升劳动技能和创新创造的内在动力。
▶ 鼓励职工多“充电”
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机制,鼓励技能人才提高学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贯穿职工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培训体系,为职工技能提升和创新创造提供资金支持。
▶ 关注一线职工和技能人才
对从事一线苦、脏、累、险岗位的职工,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将协商建立配套的津贴制度。
▶ 对先进职工给予专项奖励
协商设立荣誉津贴,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各级劳动模范、劳动技能竞赛获奖者或具有美德善行的先进职工等给予专项奖励。
▶ 职工创新按比例给予奖励
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的奖励措施。大力推进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企业根据职工创新、革新为企业节约或增加的利润,按比例给予奖励,激发职工创新创优的积极性。
▶ 实现企业发展成果共享
探索设立岗位绩效工资,将工资与个人绩效、部门成绩挂钩;设立“师带徒”津贴,促进高技能和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协商推动企业视情况采取工资晋级、增加岗位津贴、专项奖励、股权激励、补贴相关费用、授予或向上级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组织参观考察等奖励措施,实现企业发展成果共享,增强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 关注新业态企业
对以外卖、网约车、快递等行业为重点的新业态企业,支持工会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开展协商,订立行业集体合同,确定行业劳动定员定额、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推动企业优化劳动报酬制度,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和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洛报融媒记者 蒋颖颖 通讯员 张宝权 任旭东
来源:洛阳日报2023年3月7日 第0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