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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德州市税务局联合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德州市工商银行等单位推出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服务(以下简称“个账共济缴费”)。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是指德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后,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中有人缴纳德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个人账户内余额不少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需金额。德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2.医保个账共济缴费缴纳的是德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缴费人自愿选择医保个账共济缴费。
4.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使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别登录“德州医保”和“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操作,暂不支持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家庭成员自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