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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长久以来,“生鲜灯”常见于市场、超市、生鲜店等,但从12月1日起,这种用于提亮肉质色泽的“美颜神器”将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实施首日,前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生鲜灯”进行执法检查,共计检查猪肉贩卖摊位50余个,烧腊卤肉摊位5家,大型超市5家,生鲜店3家,水果摊位7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
前锋区市场监管局提醒,12月1日,《办法》实施后,广大群众若仍发现有商家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推动形成禁用“生鲜灯”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作者:黄俊嘉 记者程伯全)